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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被罚!广东、山东、江西、河北......多地新发布货车限行规定
633天前更新 2146 0 1

 

8月1日至8月7日期间,广东、山东、江西、山西、浙江、福建、河北、甘肃、云南等地新增货车限禁行政策,建议大家收藏转发,以免被罚!

广东省

深圳市调整盐田区部分道路货车限制通行措施

一、将洪安路(东海四街至东海道)、东海四街(洪安三街至洪安路)等两条原大型货车夜间(22时至次日7时)禁行路段调整为大型货车24小时禁行路段。

二、调整后,盐田区货车限行措施如下: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梧桐山盘山公路、盐梅路(盐三路至环梅路)、盐三路、洪安二街(东海四街至北山道段)、东海道(洪安路至永安路段)、艺海路(含惠深沿海高速公路大梅沙匝道-艺海路口)、环梅路、海边街、洪安三街(东海道至明珠大道)、洪安路(东海四街至明珠大道)、东海四街(洪安二街至洪安三街)、横盐公路(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西坑工业路)。

(二)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不含本通告内规定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的路段):

盐梅路(环梅路以东段)。

(三)每天22时至次日7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东海四街(洪安四街至洪安三街)、洪安三街(东海四街至东海道)、洪安四街(东海四街至东海道)。

三、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货车限行规定限制。

本通告自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施行。

深圳市在龙岗区部分道路限制货车行驶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横盐公路(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西坑工业路)。

二、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区域、路段:

(一)区域。

平湖中心区(平龙路-凤凰大道-高原路-隔圳西路-平湖大街合围区域,不含合围道路)。

(二)路段。

仙龙路、仙城路、富城路、跨布沙路南岭桥。

三、每天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天鹅路、雅南路。

本通告自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施行。

潮州市金山大桥、春荣路等道路

实行部分车辆限时段禁止通行

一、禁行车型

除客车外的其他大型车辆。

二、禁行时段

每天17时至19时。

三、禁行路段

金山大桥、北景路、春荣路、新洋路、银槐北路。

四、过境车辆绕行路线

过境车辆可选择潮州东大道、如意大桥、如意路或沈海高速、环线高速绕行。

五、非禁行时段通行规定

非禁行时段大型车辆通行上述路段时须严格遵守“靠右通行”规定。

六、通行许可办理

在禁行时段内,因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禁行路段的上述车辆,应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向潮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申领通行码,申领时需提供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凭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等证件,经批准同意后按照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本通告自2022年8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河北省

卢龙县调整县城区货运车辆禁行

一、禁行区域和路段

武山路以西、南环路以北、花溪路以东、夷齐大街以南为限行区域。禁行区域内的泰和路、养德路、仙河路,永泰大街(武山路至泰和路)、永和大街路段不限行。

二、禁行车辆类型

重型、中型货运车辆、低速货车、农用汽车。

三、不受禁行措施车辆

(一)军用货车、工程抢险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市政施工作业、清障专用车辆等。

(二)运送生产、生活必需品以及确需进入禁行区域的货运车辆,到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四、通行证办理地点

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岗勤中队。

五、货运车辆绕行路线

(一)南北方向

1.由南向北经花溪路、夷齐大街至蛇刘公路。

2.由北向南经夷齐大街、花溪路至蛇刘公路。

(二)东西方向

1.由西向东经花溪路、夷齐大街、武山路至102国道。

2.由东向西经武山路、夷齐大街、花溪路至102国道。

本通告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曲阳县对南环路黄牌货车禁行进行调整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南环路(凯嘉以东)、南环东延黄牌货车24小时禁行调整为24小时限行。

物流配送、应急救援、鲜活农产品、民生保障等车辆,到曲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秩序科申请办理通行证后,可在限行路段正常通行。

本公告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反限行规定的黄牌货车依法抓拍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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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京藏高速公路河北部分路段

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

为加强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总队日前发布通告,决定自今年8月6日起,在京藏高速公路部分路段实施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禁行措施。

据介绍,通告中所指危险物品,是指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自今年8月6日起,京藏高速公路97KM+570M至京藏高速公路69KM全时段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如需从上述路段通行,可绕行京新高速公路或110国道。

通告强调,各危险物品运输企业要根据禁行规定,妥善调整运输计划和路线,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驾驶人要服从管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得驶入危险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路段。对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违反禁行规定的,广大交通参与者有权监督、举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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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湖州市三新线部分路段禁止黄牌货车通行

因南浔区三新线改建工程管线搬迁以及受疫情影响,造成三新线改建工程不能如期完工,为缓解交通拥堵,保障交通安全,需对禁止黄牌货车通行的措施进行延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行时间:2022年7月31日起(解除时间另行公告)。二、禁行路段:三新线4Km+500m至9Km+800m(湖浔大道至双林镇外环南路);三新线12Km+800m至25Km+745m(湖盐公路-善琏与新市交界)。

三、交通管制措施:施工路段禁止黄牌货车通行。因运输货物需要在禁行区域内通行的,可以到属地交警中队办理通行证,并按照通行证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禁行期间会对广大黄牌货车驾驶员带来不便,请通行该路段的黄牌货车提前选择绕道通行,自觉服从交警和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山东省

单县城区内实施部分车辆限行管理措施

一、限行区域

南至南外环(不含),北至北外环(不含),西至西外环(不含),东至东外环(不含)以内区域.

二、限行时间

危险物品运输车和工程运输车24小时限行;其他受限车辆5时至23时限行;城区部分道路所有受限车辆24小时限行。

三、限行规定

(一)危险物品运输车、工程运输车、特型机动车、重型和中型载货汽车、重型和中型专项作业车、重型和中型全挂以及半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拖拉机不得驶入限行区域,需要临时驶入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证。

(二)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以及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中型柴油货车限行。

(三)军队、武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受限行要求。

(四)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另有规定的,按重污染天气应急规定执行。

四、全天限行道路(0时至24时)

白云路、湖西路、君子路、胜利路、舜师路。

本通告自2022年8月5日起施行,以前的限行通告同时废止。

 

福建省

龙岩市调整优化中心城区1.5吨(不含)

以上载货汽车限行区域

为进一步规范龙岩中心城区货运车辆通行秩序,推进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和货车超限超载综合治理,均衡路网交通流,减少中心城区环境污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有关规定,决定自2022年8月5日起,进一步调整优化中心城区1.5吨(不含)以上载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含高污染机动车)禁行区域及机动车禁鸣喇叭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通行及禁鸣喇叭的区域

龙腾路(龙腾路与双龙路交叉口至金鸡路与龙腾路交叉口)→金鸡路(金鸡路与龙腾路交叉口至金鸡路与锦程路交叉口)→锦程路(金鸡路与锦程路交叉口至犀牛路与锦程路交叉口)→犀牛路(犀牛路与锦程路交叉口至人民路与犀牛路交叉口)→人民路(人民路与犀牛路交叉口至工业路与人民路交叉口<红炭山路口>)→工业路(工业路与人民路交叉口<红炭山路口>至登高东路与工业路连接口<老二院路口>)→东兴路(见龙桥至登高东路与工业路连接口<老二院路口>)→登高东路(登高东路与工业路连接口<老二院路口>至城东路与登高东路交叉口)→城东路(城东路与登高东路交叉口至南环东路与城东路交叉口<饲料城路口>)→南环东路(南环东路与城东路交叉口<饲料城路口>至东环路与南环东路交叉口<北大附中路口>)→东环路(东环路与南环东路交叉口<北大附中路口>至浮东路与东环路交叉口)→浮东路(浮东路与东环路交叉口至莲庄路与浮东路交叉口)→莲庄路(莲庄路与浮东路交叉口至乘风路与莲庄路交叉口)→乘风路(乘风路与莲庄路交叉口至双龙路与乘风路交叉口<樟柴树路口>)→双龙路(双龙路与乘风路交叉口<樟柴树路口>至龙腾路与双龙路交叉口)等路段组成的区域内道路。

其中,双龙路(双龙路与乘风路交叉口<樟柴树路口>至龙腾路与双龙路交叉口)、龙腾路(龙腾路与双龙路交叉口至锦程路与龙腾路交叉口)、金鸡路(金鸡路与龙腾路交叉口至金鸡路与锦程路交叉口)、锦程路(金鸡路与锦程路交叉口至犀牛路与锦程路交叉口)、犀牛路(犀牛路与锦程路交叉口至人民路与犀牛路交叉口)、人民路(人民路与犀牛路交叉口至工业路与人民路交叉口<红炭山路口>)、工业路(工业路与龙州路交叉口<张白土路口>至登高东路与工业路连接口<老二院路口>)、登高东路(登高东路与工业路连接口<老二院路口>至城东路与登高东路交叉口)、城东路高架桥(城东路与登高东路交叉口至南环东路与城东路交叉口<饲料城路口>)、东兴路(见龙桥至登高东路与工业路连接口<老二院路口>)禁止通行,其余道路允许借道通行。解放北路、龙州路纳入禁鸣喇叭路段。

二、通行提示

(一)特殊通行提示

因东环快速路在金鸡路设有出口,允许货车从该路口驶出,但须于前方550米处的金鸡路(东环路至莲庄路)掉头口掉头驶往东环路方向,禁行车辆禁止驶往莲庄路方向。

(二)绕行提示

1.需途经双龙路的车辆可从兴业路绕行;

2.需途经龙腾路、锦程路、犀牛路、人民路的车辆可从兴业路、龙腾南路、红肖路、西外环路和罗龙西路绕行;

3.需途经工业路(禁行路段)、登高东路(禁行路段)、城东路高架桥的车辆可从龙州路、民园路、青云路、龙腾北路、红岭隧道、235国道、林邦隧道、平津路、三洋路、北三环路、358国道、东宝路和东环快速路绕行。

(三)其他提示

1.因生产、建设和临时特殊需要在禁行路段行驶的,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2.城市物流配送货车充许在每日的22:00至次日6:00期间进入限行区域通行。城市物流配送货车是指在城市市区内从事货物运输服务的厢式货车和封闭式货车,不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

三、禁止通行及禁鸣喇叭的车型

(一)限行区域禁止通行的车辆为:1.5吨(不含)以上载货汽车(含各类专用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及其他经环保部门认定的高污染机动车。

(二)禁鸣喇叭的车型为所有机动车。自本通告执行之日起,原《关于调整中心城区1.5吨(不含)以上载货汽车(含高污染机动车)限行区域及机动车禁鸣喇叭区域的通告》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以上规定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对违反本通告内容的相关驾驶人予以处罚。特此通告。

附件:《龙岩中心城区1.5吨(不含)以上载货汽车(含高污染机动车)限行区域及机动车禁鸣喇叭区域示意图》

龙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罗大队2022年7月31日(备注:《通告》内标红加粗部分为新增区域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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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道路

货车限行并抓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缓解华安经济开发区道路交通压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经报请华安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华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道路对过境货车实施禁止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请有关车辆驾驶员注意各禁行路段设置的禁令标牌,违法驶入禁行区域和路段的车辆,电子监控将自动抓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以150元罚款,记1分的处罚。确因生产生活需要通行的,应当经华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审批后,悬挂临时通行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通知重点内容如下

1、本公告所称所指车辆

重、中型载货汽车、挂车、危化品车、低速货车、农用车、拖拉机及汽车起重机、混泥土泵车等专项作业车。

2、禁止货车通行路段

南北大道(龙翔草酸厂—龙浦大桥)、九龙大道
备注:红色为禁行路段 、绿色为绕行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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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禁止通行时间

全天候

4、电子监控抓拍点位

龙浦大桥路段、南北大道与省道219交口、九龙大道与省道219交口、九龙大道与南北大道路交口、正兴大道与南北大道交口。

5、新增电子监控抓拍的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违法行为。

6、监控设备违法抓拍启用时间

2022年8月16日00时起

7、咨询电话

0596—7362172

山西省

阳城县区新增3处抓拍大货车闯禁行点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现将3处抓拍大货车闯禁行点位进行公告,分别为

滨河东路一中岗北口(北向南)

滨河东路荪庄桥口(西向东)

阳端线清林沟建材市场口(北向南)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大货车闯禁行的行为予以处罚公示时间为一个月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2年8月6日起对大货车闯禁行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上网处罚,特此公告!

江西省

江西南昌:九条路段11个点位,启用公路货车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设备

为了进一步加强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公路通行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我市自2022年8月20日零时启用G105、G316、G320、S102、S105、S211、S215、S517、S526等路段11个点位新增不停车检测设备,对以上路段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驶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现将上述不停车检测设备设置地点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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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

定西市安定区部分城区道路

实行货运车辆限制和禁止通行

一、限制通行和禁止通行的范围

实行限制通行和禁止通行管理的区域为:薯都大道(不含)以南、交通路(不含)以西、定临路(不含)以北、教育西路(不含)以东的新、旧城区道路。

核载1吨(不含)以下货运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除外)不受限制。

二、限制通行和禁止通行车辆类型及时间

(一)核载8吨(含)以上货运机动车24小时禁止通行;

(二)核载1吨(含)以上8吨(不含)以下货运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等车辆,禁止通行时段为06:00-24:00;

(三)消防、抢险救援,供水、供电、燃气、通信、市政抢修,医疗救护,邮政专递等车辆不受上述禁限区域和时间限制。

三、绕行线路

过境车辆通过交通路(S209)、定临(S311)、定渭(S227)公路绕行。

四、货运机动车通行证办理

因城市建设、城市配送等需要确需进入限行禁行区域的,由企业或车辆驾驶人持相关证明向定西市公安局安定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发放“货运机动车通行证”(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持证车辆实行“一车一证”制,严格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云南省

盐津县普洱镇至中和镇乡村道路

路段货车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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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卡友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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