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月月底山西、广西、黑龙江、吉林、辽宁、浙江六省宣布下调货车高速通行费后,又有六省(河南、河北、江苏、江西、广东、内蒙古)加入下调货车高速通行费的行列之中。
河南省
3月2日,河南发布新规定,在疫情结束后,将对货车给予通行费优惠。2类车折扣率可达57%,且优惠政策与ETC优惠政策叠加适用!
优惠政策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优惠政策适用于通行我省所有高速公路的货车。
二、差异化优惠政策与ETC优惠政策叠加适用。
三、差异化优惠政策优惠期限自省政府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届时视经济总体运行情况和交通量变化情况决定是否延期或调整。
江苏省
1月13日,江苏省运输厅、发改委、财政厅联合发布,对六轴货车通行费实行差异化收费,在现收费基础上实施9.5折优惠。
政策原文件如下
河北省
2月18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联合财政厅与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补充通知》。
具体优惠政策如下
一、对通行我省高速公路的
2类货车给予5%通行费优惠;
3类货车给予5%通行费优惠;
4类货车给予9%通行费优惠;
5类货车通行费优惠由6%调整为17%。
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江西省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等三部门发布《关于我省高速公路部分车型 实行差异化收费的通知》,对2类至6类货车实行差异化收费。
具体优惠政策如下
一、本次分车型差异化收费与我省出台的其他差异化政策不叠加,按单项最大优惠执行。
二、自2020年2月15日起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止。后续是否延期,将根据全省各车型收费情况再行研究。
广东省
3月2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文件,自2020年2月15日零时起,对通行全省高速公路(汕头海湾大桥除外)的第6类货车实施通行费99折的差异化收费政策(其他通行费优惠政策保持不变)。
政策源文件如下
内蒙古
2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通知》,对载货类汽车采取进一步差异化收费措施,本次差异化收费适用于全区所有高速公路的货车,客车暂不做差异化收费调整。
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货车,在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基础上继续享受ETC优惠,原则上总体优惠幅度不超过收费标准的50%。
二、本次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自2020年2月15日执行,废止内交发〔2020〕40号文件。
照目前情况来看,在疫情结束后,4米2黄牌货车依旧处在一个尴尬的局面之中,而面对多则95折,少则99折的六类货车,这样的折扣率,着实是有些敷衍……在未来,六类货车怕是只能走国道了……
来源|卡团(ID:chinakat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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