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生态环境部制定并发布《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将产品召回由安全召回扩展至排放召回,《规定》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根据《规定》,机动车存在排放危害的,其生产者应当实施召回。
来源:新华社、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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